日期:2016-09-19 09:4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朝阳区茶家坟房改带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京朝阳发改[核]〔2016〕94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市规划部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2010规条整字0018号),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延期的意见》(京国土朝预[2015]006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朝预[2013]008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天福恒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朝阳区茶家坟房改带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茶家坟,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980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7300平方米,需同步腾退用地面积325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39700平方米(不含地下规模),其中回迁安置用房建筑规模3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规模)。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
四、工作内容:开展搬迁和安置补偿工作,进行回迁安置用房、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8864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天福恒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六、回迁安置用房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绿色审批通道重大项目有关要求与项目核准同步进行,环评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启动环评工作。项目单位要及时将环评审批意见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朝阳区茶家坟房改带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天福恒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已招标 | |||
设计 | 设计 | 已招标 | |||
施工 | 土建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安装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市政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钢材、水泥等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属于重新核准,部分招标事项已完成。具体以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情况为准。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