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08 09:3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兴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大兴区庞各庄2号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京大兴发改[核]〔2016〕56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市规划委大兴分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城镇建筑工程)》(2016 [大]选字0006号)、市国土局大兴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兴预[2016]002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建设大兴区庞各庄2号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大兴区庞各庄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25181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4613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基础教育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52685万元,全部由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住宅总面积的70%优先用于大兴区宋各庄村、民生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使用,住宅总面积的30%由市级统筹,优先用于东、西城区疏解安置使用。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大兴区庞各庄2号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初勘、详勘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工程施工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钢筋、水泥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