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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兴区庞各庄2号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6]251号

日期:2016-09-08 09:3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兴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大兴区庞各庄2号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京大兴发改[核]〔2016〕56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市规划委大兴分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城镇建筑工程)》(2016 [大]选字0006号)、市国土局大兴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兴预[2016]002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建设大兴区庞各庄2号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大兴区庞各庄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25181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4613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基础教育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52685万元,全部由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住宅总面积的70%优先用于大兴区宋各庄村、民生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使用,住宅总面积的30%由市级统筹,优先用于东、西城区疏解安置使用。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大兴区庞各庄2号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初勘、详勘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等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筋、水泥等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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