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马池口村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6]280号
日期:2016-09-29 13:1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昌平区马池口村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京昌平发改[核]〔2016〕92号)收悉。根据市规划委昌平分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授权供地)》(2014规[昌]条授字0006号)、市国土局昌平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延期的意见》(京国土昌预[2016]004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昌预〔2014〕0053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北方宏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继续建设昌平区马池口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昌平区马池口村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208号)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0月12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昌平区马池口村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208号)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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