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G06-4、G09-1地块商业金融、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6]298号
日期:2016-10-24 09:4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昌平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G06-4、G09-1地块商业金融、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G06-4、G09-1地块商业金融、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227号)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0月14日。其它相关事宜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G06-4、G09-1地块商业金融、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22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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