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6]283号
日期:2016-10-10 14:1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继续实施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310号)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0月29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31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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