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6]193号
日期:2016-07-28 09:5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怀柔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北京银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土地前期开发(一)建设地点:怀柔新城14街区北部。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38176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70387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126504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84878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28377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居住及公共服务配套、商业、基础教育、供应设施、邮政设施、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等。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回迁安置房地块先行组织供应,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二、回迁安置房建设(一)规划用地:庙城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用地范围内的HR00-0014-6004地块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8961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69506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回迁安置房及配套。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安置房建成后用于安置庙城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涉及被拆迁户。剩余安置房源纳入怀柔区住房保障体系。(三)回迁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绿色审批通道重大项目有关要求与项目核准同步进行,环评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启动环评工作。项目单位将环评审批意见补送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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