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2024-08-26
- [成文日期] 2024-08-26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4〕1266号
- [废止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8-28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你委《关于审定2024年北京地区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京教函〔2024〕35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2024年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学生公寓名单见附件。
二、清华大学紫荆学生公寓17号楼,由原单元式改建为非单元式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按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执行。
三、各有关学校需填报《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经你委审核后报送市价格主管部门,收费时需向学生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生公寓住宿费应当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五、各学校应当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六、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北京地区部分高校及中专学校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15〕1850号)中有关清华大学紫荆学生公寓17号楼执行单元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内容同时废止。
专此函复。
附件:2024年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名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2024年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名单
1、单元式学生公寓
中国人民大学北二学生公寓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
北京协和医学院北区D栋学生公寓
北京大学畅春园61楼、62楼
北京理工大学至善园B栋
中国农业大学西区14号学生公寓楼(单元式部分)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公寓20楼
2、非单元式学生公寓
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西区学生宿舍3、4、6号楼
中央民族大学丰台校区静园9号、10号楼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学六、学七公寓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大兴校区一号公寓、二号公寓
北京语言大学学1楼
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学生公寓7号楼
中国农业大学西区14号学生公寓楼(非单元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