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5-1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制定背景
推动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充分发挥设备购置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是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基本原则、支持政策、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和附则。
(一)基本原则
第一部分明确了聚力“五子”扬长板、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切实防范风险等三项基本原则。
(二)支持政策
第二部分明确了适用范围、贷款贴息、支持领域等方面支持政策。
适用范围方面,政策适用于已签订贷款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
贷款贴息方面,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明确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
投向领域方面,支持科技创新与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与消费场所改造升级、农业等8大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三)工作流程
第三部分明确了项目申报、资金申请报告审批、资金下达等三个环节工作流程。
(四)监督管理
第四部分明确了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银行、项目单位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和措施。
(五)附则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了《实施方案》所支持购置或更新改造的设备类型。明确《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于已签订贷款合同、自2025年1月1日起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京发改规〔2024〕4号)即行废止,该政策执行中已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的项目后续工作依照原《实施方案》执行。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违反本政策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主要政策问答
1.什么样的项目可以申报?
适用于已签订贷款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本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原则上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投向领域方面,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8大领域相关项目。
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依法合规开展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对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项目须符合规划和禁限目录要求,不得包含“两高一低”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
2.获取贴息资金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共包括项目申报、资金申请报告审批、资金下达等三个环节工作流程。
一是项目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各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区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涉及跨区的原则上向项目单位注册地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二是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批复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报告。
三是资金下达。贴息资金依据项目单位申请并与贷款银行确认后,按付息凭证予以安排,列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至项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