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改革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媒体报道
“容缺受理”让企业办事不必折返跑

日期:2018-08-30 13:4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推出“容缺受理”服务,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可先予受理和审查。该服务自2017年12月起在东城区工商分局进驻窗口率先推行,每月平均有200户企业享受到此项便利。

  不久前,北京大前门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苏先生带着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董事成员签字证明等材料来到区工商分局办事窗口办理信息变更业务,在递交材料后,受理人员告诉苏先生,董事成员签字证明缺失一位董事的签字。

  “我当时想着,材料不足,肯定不给受理,我这一趟算是白跑了。”就在苏先生准备再跑一趟时,工作人员告诉他,窗口推行了“容缺受理”服务,可先予受理和审查,容缺材料只需在三个工作日后取证照时补齐即可。随后,苏先生到东城区工商分局办事窗口,将补交的董事成员签字材料递交给受理人员后,当场领取了证照。

  “以前办事,缺一样材料都不行,都得来回补,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现在好了,受理人员一次性告诉我需要补齐的材料。到拿证的时候,不用预约,直接找原受理人提交材料,‘即补即取证’,省了不少事。”苏先生说。

  自去年12月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推出了“容缺受理”服务举措,区工商分局进驻窗口率先推行。该服务打破原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审批模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可先予受理和审查。

  适用“容缺受理”的情况包括:证照数量不全,经申请人确认未丢失可补交的;决议、章程等文件未提交原件,经申请人确认可以更换原件的;住所证明等可以提交复印件的文件未加盖印章,经申请人确认可以更换的;申请文件的文字错误处需加盖印章,经申请人确认可以补盖印章的;决议、章程等企业自制文件中存在文字错误,经申请人确认可以更换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不齐全或不清晰,经申请人确认可以补交和更换的;未提交法定代表人等人员的照片,经申请人确认可以补交的;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提交相关书面说明,经申请人确认可以补交的等。

  “该项服务的推行,大大降低了审批启动门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办事人反复办、来回跑的现象,节约了办事成本。”东城区工商分局注册科科长谭小兵说。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  作者:王慧雯 于丽爽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90088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