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景山区广宁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2〕82号
日期:2022-05-09 16:4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石景山区广宁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石住字〔2022〕25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关于申报石景山区广宁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石]初审函〔2020〕0001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关于申请办理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意见与用地意见的复函》(京规自石函〔2020〕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实施石景山区广宁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石景山区广宁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0〕16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5月28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石景山区广宁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0〕163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