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义区木林镇东沿头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居民楼南侧)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2〕6号
日期:2022-01-21 16:4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蓝海创森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蓝海创森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顺义区木林镇东沿头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居民楼南侧)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主体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关于我市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补充意见》(京规自发〔2018〕64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110113202110140201)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顺义区木林镇东沿头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居民楼南侧)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由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东沿头村经济合作社变更为北京蓝海创森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