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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庄高压A调压站天然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1〕136号

日期:2021-08-06 09:4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军庄高压A调压站天然气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北燃经文〔2021〕171号)和《关于军庄高压A调压站天然气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北燃经文〔2021〕172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关于军庄高压A调压站工程项目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门)函〔2020〕27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1规自(门)预选市政字000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建设军庄高压A调压站天然气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军庄高压A调压站天然气工程。

二、建设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门头沟区军庄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门头沟区军庄镇,为北京市高压A六环路天然气管线配套工程,气源为现状DN1000高压A六环路天然气管线。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高压A调压站1座,规模为5万立方米/小时;总用地规模约348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规模约2971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约5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6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面积。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3521.45万元。全部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公司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或相关合同金额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要求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军庄高压A调压站天然气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95951626B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地勘

26.93



核准

合同金额未达到招标标准

设计

施工图设计

99.85



核准

合同金额未达到招标标准

施工

建筑安装工程费

1371.5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57.08



核准

合同金额未达到招标标准

设备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1076.63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管材、管件、阀门等





含在施工招标中

其他

管理费、预备费等其他费用

889.44

不涉及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的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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