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3-04 11:3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兴泉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兴泉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兴泉办〔2020〕02号)收悉。根据《关于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海]初审函〔2020〕004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兴泉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温泉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1007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40980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147325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兴泉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仅限于杨家庄村、辛庄村、高里掌村以及白家瞳村部分被拆迁农(居)民定向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剩余房源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建成后移交相关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六、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0〕345号)即行废止。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7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F地块“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兴泉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38231083K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详勘 | 17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方案与施工图设计 | 171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结构工程 | 3399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安装工程 | 1676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装饰工程 | 13869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室外工程 | 690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110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 | 137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太阳能 | 205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钢筋 | 919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水泥、混凝土 | 589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土地取得费 | 60188 | 核准 | |||
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 12605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