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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定向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1〕2号

日期:2021-01-07 10:1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定向安置房项目二期核准的请示》(京投土字〔2020〕765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2018规土[门]审字0006号)、《关于潭柘寺镇定向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函》(京规自[门]综审函〔2020〕0012号)、《关于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安置房项目二期用地预审相关内容的确认复函》(京规自门函〔2020〕37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定向安置房项目二期。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110244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265044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210153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仅限于潭柘寺鲁家滩村被拆迁农(居)民定向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剩余房源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建成后移交相关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定向安置房项目二期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初勘

23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详勘

355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方案设计

525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施工图设计

78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建筑安装工程

13780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室外工程

12635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142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

233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材

826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混凝土等

410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其他

土地费用

48122



核准


其他

其他前期费用等

8264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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