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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地块C2商业金融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0〕284号

日期:2020-12-15 09:5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G06-4、G09-1地块C2商业金融、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中G06-2地块项目转让核准的请示》(昌信硕泰置业〔2020〕1号)收悉。根据《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批准书》(京地[转]批字〔2020〕第0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3〕第0429号)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G06-2地块在建工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地块转让给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并由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昌平区东小口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7553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31552 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其中地上建筑规模22659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889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56946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昌信硕泰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相应核减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昌平区东小口镇G06-2、G06-4、G09-1地块商业金融、居住小区级配套公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2227号)文件中相关建设规模。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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