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1-20 15:3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村齐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丰台火车站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京电发展〔2020〕235号)和《关于核准村齐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丰台火车站改建)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20〕121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齐村一二110千伏电力架空线迁改工程“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函〔2020〕003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建设村齐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丰台火车站改建)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村齐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丰台火车站改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丰台区卢沟桥乡。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北起齐村一二110千伏电力架空线现状42#塔,沿现状电力架空线向北,于现状43#塔北侧新建JI#塔,向北后于现状44#塔东侧新建J2#塔,转向东南方新建J3#塔,后转向西南方新建J4#塔,最终与村齐一二110千伏电力架空线现状47#塔相接。新建110千伏双回架空线路全长约1.1公里,新建塔基4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09万元,全部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去,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村齐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丰台火车站改建)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13656325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全部 | 核准 | ||||
设计 | 全部 | 核准 | ||||
施工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全部 | 核准 | ||||
设备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48 | |||||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