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0〕209号
日期:2020-07-31 15:2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立项核准延期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门预〔2018〕2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关于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函》(京规自[门]综审函〔2019〕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9规自[门]简建字0003号、0004号、2019规自[门]建字0014号、0016号、0019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建设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8〕355号)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9月5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8〕355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