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31 15:2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恒房顺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恒房顺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呈报<北京市顺义区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28等地块二类居住用地、托幼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和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建设项目>的核准请示》收悉。
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关于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27至6038等地块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顺]供审函〔2020〕0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20〕第006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恒房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顺义区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28等地块二类居住、托幼、文化活动设施和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义区顺义新城第13街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87328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35356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托幼、文化活动及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311094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恒房顺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