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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生活区改造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0〕195号

日期:2020-07-09 16:0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

北京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

你单位《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生活区改造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生活区改造项目有关规划情况的函》(市规划国土函〔2018〕2089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北京建筑工程机械厂生活区改造项目调整设计方案审查意见》(2011规复函字0007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02〕第504号、50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继续共同实施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生活区改造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南湖渠。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581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3721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186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226975 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其中回迁安置房41395平方米,用于定向解决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398898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生活区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103045025X、911101131012088551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地质勘察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方案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初步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施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装饰装修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住宅产业化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安装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拆除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室外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消防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空调通风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电梯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钢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水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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