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3-0061、0050、0031、0040、0046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0〕194号
日期:2020-07-09 15:5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3-0061、0050、0031、0040、0046地块二类居住、其他类多功能、医院及机构养老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3-0043等地块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海]供审函〔2019〕0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20〕第0034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海淀区“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镇HD00-0403-0061、0050、0031、0040、0046地块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西北旺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6731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62845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办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902000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铭海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五、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