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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5兆瓦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2012]1869号

日期:2012-11-29 15:5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由龙源(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5兆瓦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建筑屋顶。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建筑屋顶上新建装机容量为5兆瓦的多晶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配套建设逆变器等相关设施,预计年发电量约507万千瓦时。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14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5兆瓦光伏发电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龙源(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备注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招标形式

勘察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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