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1-19 16:2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昌平区发展改革委
你公司《关于昌平区城南街道化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核准的请示》(兴昌报〔2019〕31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规划意见复函》(2019规自[昌]复函字0005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昌预〔2018〕1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昌平区城南街道化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昌平区城南街道。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36167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7397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64457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2325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258717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基础教育、公交场站、行政办公等。具体建设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二、回迁安置房建设
(一)规划用地:位于CP00-0208-6011地块,安置房的具体用地四至、用地面积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59741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及配套。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99138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
六、回迁安置住房建设请进一步向规划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案,在项目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回迁安置房年度投资计划。该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单独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昌平区城南街道化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102623030C
|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勘察 | 详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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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单项合同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金额 |
设计 | 市政方案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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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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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回迁房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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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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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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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小型发电机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含在施工招标中统一进行 |
搅拌机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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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施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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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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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钢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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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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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拆迁服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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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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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