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12 17:0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怀柔区发展改革委
怀柔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京怀柔发改[核]〔2018〕28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北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方案的规划意见复函》(2017规[怀]复函字002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规[怀]建字0020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意见》(2016规[怀]竣字0010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怀预〔2018〕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北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建设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怀柔区怀柔镇、雁栖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67803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30141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170149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96244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833549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基础教育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571657万元,全部由北京北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用于安置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及怀柔科学城建设项目范围内的雁栖镇北台上村、永乐庄村、北台下村、下庄村、乐园庄村、怀北镇新峰村、北房镇胜利村居民,不得对外销售。剩余房屋纳入怀柔区保障房系统,由区政府统筹使用。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北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详勘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方案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初步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图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土建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装饰装修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施工阶段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消防、电梯等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钢材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商品砼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拆迁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确定的发布媒介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