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4-08 09:3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6号项目核准的请示》(京丰台发改[核]〔2018〕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自有用地)》(2017规[丰]条字00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京〔2017〕丰不动产权第0000229号)及丰台区体育局证明文件,经研究,同意由北京精图科工贸集团实施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6号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6号项目。
二、建设地点: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6号。其四至为:东至现状住宅小区和亿客隆家具城,西至西三环路绿化带,南至规划马连道路,北至规划太平桥南街。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21171.5平方米,建筑面积17357平方米(不含地下),建设内容包括冰场及商业综合体。
四、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47515万元,全部由北京精图科工贸集团自筹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重新履行申报核准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6号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精图科工贸集团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核准 | 含在施工中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含在施工中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确定的发布媒介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全过程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