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改革专栏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行政许可公示
关于长林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6号

日期:2018-01-10 16:0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长林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7〕568号)和《关于核准长林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7〕291号)收悉。依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长林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环审〔2017〕209号),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长林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林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顺义区长林110千伏变电站院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期工程将长林变电站内现有1台31.5兆伏安和1台40兆伏安主变压器更换为2台50兆伏安,每台主变新增1组3006千乏电容器;新增10千伏出线间隔12回(变电站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应严格按原规划和国土部门行政许可执行)。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424.99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七、项目施工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长林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勘察      
设计 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施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变电安装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线路安装      
监理 土建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安装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变电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线路      
其他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90088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