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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A02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7]254号

日期:2017-10-11 08:5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A02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京丰台发改[核]〔2017〕5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授权供地)》(2017规[丰]条授字0002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丰预〔2017〕2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丽泽金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A02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丽泽桥东北角。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69437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5223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21616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12598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986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95547万元,全部由北京丽泽金都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住宅用于安置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涉及的卢沟桥乡东管头村、马连道村、三路居村和菜户营村全部被拆迁农(居)民,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A02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丽泽金都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初勘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详勘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方案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施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安装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装饰装修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室外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给排水、变配电等建筑设备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中
电梯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钢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混凝土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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