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朝阳区东坝乡驹子房星海乐器厂及土储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期)违法建设部分相关前期手续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7]248号
日期:2017-09-30 14:4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朝阳区东坝乡驹子房星海乐器厂及土储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期)违法建设部分补办立项手续的请示》(京朝阳发改[核]〔2017〕99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关于完善相关手续的函》(规朝补字〔2017〕004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京规[朝]行决字2016第0001号)、《行政处罚缴款书(收据)》(朝阳第001号)等文件,经研究,同意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完善朝阳区东坝乡驹子房星海乐器厂及土储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期)违法建设部分的相关前期手续,涉及建筑面积3898.16平方米,具体建筑规模以规划主管部门相关审定意见为准。
请据此商相关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