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8-18 11:1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五棵松冰上运动中心项目核准的请示》(京海淀发改(核)〔2017〕44号)及所附文件收悉。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五棵松冰上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2017规复函字0060号)、原市国土局海淀分局《国有土地使用证》(京海国用(2006出让)第3872号),经研究,同意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建设五棵松冰上运动中心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棵松冰上运动中心。
二、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内,具体用地范围及规模由规划国土部门确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38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冰球场地、看台及观众休息区、训练场辅助用房、设备机房、公共厅及交通空间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4596万元,全部由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依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五棵松冰上运动中心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全部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严格遵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京发改〔2006〕664号)执行。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