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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星花园一期改建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7]153号

日期:2017-07-05 14:2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新星花园一期改建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京朝阳发改[核]〔2017〕24号)收悉。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7规[朝]建字0003号)、《北京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1994〕第009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京朝国用〔2011出〕第00341、0034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正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新星花园一期改建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东苇路。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35373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23275平方米,集中绿地12098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项目用地范围内原有住宅进行改建,建筑控制规模为 31858 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22879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正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新星花园一期改建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正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详勘     单项合同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标准
设计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建安工程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室外工程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门窗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 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筋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混凝土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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