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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义新城第11街区11-0813(东南部)地块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7]8号

日期:2017-01-12 14:4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顺义区发展改革委

  顺义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顺义新城第11街区11-0813(东南部)地块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京顺义发改[核]〔2016〕138号)收悉。根据市规划部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2012规条供字0067号),市国土部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3〕第00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京顺国用〔2013出〕第00018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君康联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顺义新城第11街区11-0813(东南部)地块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义新城第11街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3807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18324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96959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君康联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有关持有经营、转让及销售等事宜应按招标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顺义新城第11街区11-0813(东南部)地块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君康联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 形式 备 注
勘察 地质勘察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工程设计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施工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筋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混凝土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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