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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庆华坤文化旅游庄园建设项目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6]312号

日期:2016-10-27 09:5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延庆华坤文化旅游庄园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京延庆发改[核]〔2016〕24号)、《关于延庆华坤文化旅游庄园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京延庆发改[核]〔2016〕33号)收悉,根据市规划委延庆分局《关于北京华坤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酒店及商务办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事宜的答复意见》(规延函〔2016〕185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自有用地)》(2015规[延]条字0010号),市国土局延庆分局《关于延庆华坤文化旅游庄园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复函》(京国土延函〔2016〕28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京延国用[2001出]字第204号),延庆区环保局《关于延庆华坤文化旅游庄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延环保审字〔2016〕0094号)等文件,经研究,同意由北京华坤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延庆华坤文化旅游庄园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延庆华坤文化旅游庄园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延庆区海川路东侧,大榆树镇新宝庄村南侧。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189344.05平方米,地上建筑规模65000平方米(含保留现状建筑规模21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酒店、商务办公区等配套设施,物业性质为非住宅类酒店,不得建设产权式公寓酒店,不得分割出售。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3610万元,全部由项目单位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重新履行申报核准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延庆华坤文化旅游庄园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华坤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细项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 标)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不采用招标形式备 注
勘察全部邀请招标委托招标

设计全部邀请招标委托招标

施工全部邀请招标委托招标

监理全部邀请招标委托招标

设备全部

核准
重要材料全部邀请招标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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