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时期公安事业发展规划
日期:2007-11-0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序言
“九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及公安部的领导下,坚决贯彻上级对首都公安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团结一致,开拓创新,奋勇拼搏,不辱使命,有力地维护了首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首都公安工作不断展现出新的进步和新的风貌。特别是2000年在市局党委“保稳定、打基础、抓改革、兴科技、强素质”的工作方针指导下,首都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和发展,是各项公安工作取得进步最明显的一年,为首都公安事业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九五”期间,圆满完成了香港回归、党的十五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大庆、澳门回归等一系列重大政治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经受了考验,赢得了荣誉;依法严厉打击了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破坏活动和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深入开展了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打防控一体化的警务运作模式初步形成,不断提高了维护稳定工作的水平和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建成了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现代化警务指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110报警服务网络和金融系统紧急报警联网系统;首都公安“金盾工程”取得了可喜进展,加快了公安信息系统建设,科技强警的效能明显增强;规范化的公安教育培训机制初步形成,民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实施了刑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机构改革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建立起了具有首都特点、适应实战、统一协调、精干高效的公安体制和运行机制;交通、消防的科学研究和工程建设也取得很大成效,充分显示了首都交通科学管理水平和城市防火救灾能力。
今后五年乃至较长一个时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首都实现“新三步走”战略目标的重要时期,随着北京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步伐的加快,首都公安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为全面推进首都公安事业,特制定《北京市“十五”时期公安事业发展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是我市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好“十五”计划,关系到新世纪初北京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实现首都在新世纪的“新三步走”战略的关键,意义重大。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北京市“十五”时期公安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是:
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首都公安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握大局,服务大局。从首都的城市性质和功能出发,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努力为首都“新三步走”的战略实施创造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初步建立起与北京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警务体系,切实担负起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重任,更好地为党、政、军首脑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服务,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水平、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工作经验。
2005年发展目标:
公安工作的打防控网络基本形成,公安警务快速反应指挥系统得到进一步加强,能够有效地控制社会治安局势;实现110报警指挥体系和社会服务保障体系一体化,成为唯一的报警服务系统;完成“金盾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数字化,为提高警务活动效率与效能提供重要保障;建成交通智能化管理体系,交通管理设施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首都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消防技术和综合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趋于合理,预防和抗御火灾的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科队所站等基层窗口单位的标准化建设达到90%以上;公安队伍文化、科技素质有较大幅度提高,80%以上的民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公安信息化工程(即“金盾工程”)。加快建设公安综合业务数字通信网络、公安应用信息系统、公安通信应用系统、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公安信息网络运行管理体系、公安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监察与侦控体系等七大公安信息化工程体系,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三网合一”,全面提高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采集能力、信息通信能力和信息应用水平,使公安机关的科技实力、科技应用水平和整体战斗力明显增强,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各级公安警务快速反应指挥系统建设。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全市警务指挥科技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公安综合业务信息网,将公安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移动通信、卫星定位、应急通信系统和图像监控 、计算机等技术系统有机结合,建成联通全市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指挥系统。使全市公安机关快速接警、快速布警、快速处警的能力明显增强,公安勤务体制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侦查物证技术体系建设。狠抓侦控技术、现场勘查技术、物证鉴定技术和网络犯罪动态取证技术的开发应用,实现主要警种、主要部门的技术装备现代化,实现对特定目标和对象的全天候、全方位侦控,更有效地获取、鉴别和处理各种特殊信息和秘密线索,为公安机关的侦查和诉讼活动提供更多、更确凿的证据材料创造条件,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提供更可靠的保障。
(四)加强智能化交通管理体系建设。积极研究开发交通指挥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交通诱导系统,实现城市交通指挥系统和公安指挥系统联网,初步建成全市交通智能化管理体系框架,对城市交通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使交通管理综合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消防技术综合保障体系。以快速展开和高效灭火系统建设为核心,研究开发和应用消防新技术装备,逐步建立快速展开、高效灭火装备体系,满足消防部队灭火作战的需要。使本市的防火、灭火能力进一步提高,消除火险隐患的措施更加完善。
(六)积极引导、吸收和利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安全防范技术体系。初步健全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监督体系,使安全技术防范的认证、项目评估、培训走向正规化,社区防范、机动车防范、专用报警系统、综合报警服务系统的技术体系和工程方案趋于完善,并在预防和制止犯罪方面初见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七)建立全员素质教育体系,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坚持科教强警的战略方针,以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重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各警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具有现代化水平、面向国际警界的警官培训中心,加强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职民警技能培训制度,强化实战技术和业务技能培训;结合“金盾工程”建设网络多媒体教学中心,开办公安远程教育培训,建立公安图书资料电子浏览和远程查询系统。力争在“十五”期间,建立起高等学历教育与民警在职培训相结合的首都公安教育训练体系,使公安队伍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25%以上,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和加强。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十五”计划的全面完成,取得明显实效,使首都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从以下五个方面研究落实各项保证措施:
(一)警力保障
截止2000年底,我局现有行政编制43775名(不含警卫、消防现役)。从首都特殊地位和承担的安全保卫任务看,现有警力仍然十分紧张,加之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为此“十五”期间还需适当增加警力,主要因素是:根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加快城乡结合部的建设步伐,今后城市化面积逐步扩大,维护治安稳定的任务将更加繁重,需增加一定警力;对“十五”期间警力自然减员部分,可提前增加编制,及时补充警力;通过机构改革、精简分流等措施充实一线单位警力。
同时,要参照先进国家的经验,积极发展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各区县政府要根据1999年初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关于各区县都要建立社区保安的整体部署精神,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加快社区保安队伍的建设步伐,力争在“十五”末期,使保安与警察的比例达到2:1。
(二)经费保障
“九五”期间,市财政用于公安工作的经费共计 26.7302亿元,其中用于购置业务装备的经费为3.4亿元。这些经费保障了公安工作、器材装备的基本正常运转。“十五”期间,为满足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应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公安工作的投入,市财政支出公安经费的比例,应在“九五”期间年均增加10%的基础上,再增加2-3个百分点,主要用于首都公安科技发展和实施“金盾工程”。各区、县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增加本级财政中公安经费的支出。要广开公安经费筹资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地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支出中公安经费所占的比例。
(三)基础设施保障
“九五”期间我局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完成总建筑面积29.36万平方米,先后建成了警务中心、档案馆、签证大楼等一批现代化办公用房及民警住宅小区,使局属20多个单位及2000余名民警的办公、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但总体看,发展与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单位建筑年久失修,办公条件和环境急需改善,总体投资数额有限,主要项目形不成规模。“十五”期间,我们将本着区分轻重缓急、满足维护首都社会治安秩序实际需求的原则,优先考虑安排涉及全局性、投资较大、具有规模的重要项目和公安部、市政府指定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完成现代化警官培训中心、智能化刑侦大楼和标准化戒毒中心、看守所等重点警务工程,还有一批新建小区派出所等重点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
(四)人才保障
把培养科技人才放在突出位置,创造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积极研究制定引进、培养、录用、使用高素质人才的具体办法,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探索建立全局科技人员和专业人才集中管理使用机制,保障科技人才在全局范围合理流动;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采取各种办法,提高全局民警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加强对各级领导科技知识的教育培训,对全局民警按警种和专业,进行基本技能和专项技能的教育培训,形成制度,常年坚持。
(五)组织保障
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门机构,协调、组织好全局“十五”计划以及“金盾工程”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公安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公安科研项目、科技工程的管理工作,突出公安科技项目选题、论证、实施、推广、奖励等各环节的组织工作,努力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放在公安工作最需要的地方,确保按计划、分步骤地落实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满足公安实战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