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1-26 14:2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督促落实节能措施,确保完成节能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将于2019年11月至12月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第二批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已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
二、监察内容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监察方式
采取“双随机”方式,由市节能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和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察和技术核查。
四、监察要求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及各重点用能单位要高度重视和配合;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相关要求,配合节能监察工作,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样品,不得阻碍节能监察,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证据。
五、监察结果处理
对有违法行为的用能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北京市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双随机”抽查名单(第二批)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联系人:市节能监察大队 何振国; 联系电话:55590807)
附件
2019年北京市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双随机”抽查名单(第二批)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北京顺政大龙供热有限公司 |
2 | 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北京)有限公司 |
3 | 丽都饭店有限公司 |
4 | 益海嘉里(北京)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5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
6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7 | 北京燕翔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
8 |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9 | 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10 | 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供暖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