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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信息

日期:2024-03-1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研究、数据分析、宣传推介、评价评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政策研究,参与推进项目对接、合作交流;承担本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服务、执行监测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及有关事务事项的相关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33号)文件,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北京市“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北京市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由北京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环保项目办公室)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整合组建而成,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营商环境促进科、数字营商科、“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科、审批服务科。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数32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1401.9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71.65万元增加130.28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01.9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1.9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1:收入预算.png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401.9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271.65万元增加130.28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152.5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2.21%,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956.05万元增加196.50万元,增长20.55%。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49.3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15.6万元减少66.22万元,下降20.9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png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9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无此项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49.38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无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4年预算安排中,无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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