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01-3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072号)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 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uozl@fgw.beijing.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010-55590088
4.联系电话:010-5559035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