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5-04-2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为完善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配套医疗设施,满足该地区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市政府决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拟按照多元投资办医的改革方向,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配套医院投资人及建设运营方案。
二、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的委托,承办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配套医院投资人及建设运营方案征集工作。
三、方案征集主要内容
1.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配套医院意向投资人;
2.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配套医院建设运营方案(含组织合作方案、融资方案、建设方案、运营方案等);
3.合作要求与建议。
四、应征申请条件
依法注册,具有投融资能力的独立名优医疗机构,可单独或与其他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社会投资人,须与具有医疗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征集活动的,需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
医疗机构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基本条件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正式成立、注册并取得卫生管理部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或同等水平的综合类医院。
医疗机构以独立身份参与征集活动的,其应征材料应能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和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具备业内良好信誉和投融资经验,可承担本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服务。
社会投资人申请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正式成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事业单位或法人组织。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最近3年连续盈利。
(2)具有资金能力和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具备业内良好信誉和投融资经验,可承担本项目建设、运营、管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自身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没有处于受司法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业务没有处于被法庭或法官管制的状态,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可独立承担因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参与征集活动的应征申请人,其下属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征集。
1.发布公告
2005年4月22日在《投资北京》及相关媒体发布本征集活动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征申请报名人可自下列地址取得本项目征集文件。每份征集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400元整。
报名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A西322房间
联系人:贾维健、符天罡
联系电话:66410987;010.66419876-2109/2105
为保证征集活动顺利进行,领取征集文件时,应征申请人须提交保证金或银行保函10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将在评审结果公布后5日内无息退还。
2.组织答疑
暂定于2005年5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递交应征申请文件
2005年5月10日起,开始接收应征申请人递交的应征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19日上午10时。递交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A西322房间。
4.综合评审
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将聘请医院建设与管理、金融、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负责方案的综合评审工作,选定方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方案获奖单位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活动主办单位将通过谈判,确定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配套医院投资人。
主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