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1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21号令)规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共25名,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10名。
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和有关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委托市消费者协会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10名消费者参加人(如报名人数不足10名,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委托市交通行业相关协会推荐产生2名机动货车消费者参加人。
委托市交通委推荐产生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
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10名。
二、消费者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4.具有机动车驾驶执照。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消费者报名方式
报名请登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网站(http://fgw.beijing.gov.cn)通知通告栏自行下载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见附件1),按规定填写后,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bjxx@scjg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同时随邮件附身份证扫描件(确保清晰可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1日17时(以收到时间为准)。
四、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记者报名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不超过10个,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申请参加旁听的公民请填写旁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jgtz2025@fgw.beijing.gov.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1日17时(以收到时间为准)。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对定价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出。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的新闻媒体,通过自愿报名、按照报名顺序选取及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受理报名,新闻媒体不超过10家。报名请填写新闻媒体报名表(见附件3),提供新闻媒体名称、参加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记者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电子信箱ysq@fgw.beijing.gov.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1日17时(以收到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2.旁听人员报名表
3.媒体报名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