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1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前方指挥部、挂职干部团队,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广泛动员各界力量持续深入推进支援合作工作,现就开展2025年“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
选树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聚焦不折不扣落实中央任务要求、高标准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工作和特色亮点三个方面任务,广泛推荐宣传全市支援合作工作先进典型,激发前方挂职干部人才干事创业热情,引导动员社会力量持续深入参与支援合作工作,展现首都人民在支援合作工作中涌现出的“大爱无疆”精神,助力首都和支援合作地区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2025年“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同主办。活动成立评选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邀请支援合作等相关领域专家及权威媒体人士担任评委,负责评选工作。
三、推荐范围
推荐的个人和集体为直接参与本市支援合作工作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单位不参评)。工作范围包括:对口支援西藏拉萨、新疆和田、青海玉树,京冀帮扶,南水北调对口协作,京沈对口合作,京长(长治)对口合作,京蒙协作等。原则上要求从事支援合作工作1年以上且2025年度仍在参与。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诚信不良记录。
四、推荐标准
(一)典型性:在市支援合作工作中,按照中央对9省区相关支援合作任务要求,聚焦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巴东,南水北调对口协作、京沈对口合作、京冀对口帮扶、京蒙协作等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分别施策,取得突出成效,事迹能体现出各支援合作方向特点,具有典型性。
(二)示范性:围绕区域协调发展,聚焦推动绿电绿证合作、深化农业和劳务合作、引导企业投资兴业、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搭建对外开放平台、园区共建共享等方面加大区域合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率先实现突破,取得助力首都和支援合作地区高质量发展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具有较强榜样带动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代表性:在参与本市支援合作工作中,坚持首善标准,精准对接支援合作地区实际,不断深化“京彩拉萨”“京和丝路情”“首望三江源”“京长合作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北京院士专家行”“沈阳中关村创新中心”“援巴育英工程”等品牌内涵,打造精品文创项目、“同心融铸”“我在北京有个家”等特色亮点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取得实绩实效,其事迹在各支援合作领域中具有代表性。
五、选树程序
2025年“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评选活动分为两期评选,两期评选均作为“年度先锋”,不再组织年度评选。
(一)典型推荐。严格按照推荐标准进行典型推荐。提交推荐材料日期分别是:第一期截止到2025年5月30日,第二期截止到2025年7月30日。
(二)先锋评选。评委根据推荐材料评选先锋个人和先锋集体,第一期将于7月底之前、第二期将于9月底之前评选出。两期各评出先锋个人20名、先锋集体5个。评选结果将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5天公示,期满后发布评选结果。
(三)宣传宣讲。每期评选后,在新闻媒体上对先锋个人和先锋集体事迹进行集中宣传。第二期评选后,将组织开展“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先进事迹宣讲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挖掘本领域、本地区先进典型,特别要向前方援派基层一线倾斜,把工作扎实、贡献突出、守正创新、事迹典型的个人或集体推荐上来。
(二)严格标准,认真审查。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从严,对参评个人和集体须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对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事迹材料要语言生动,结构严谨,有翔实数据、典型事例支撑。所有个人和集体须由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前方指挥部、挂职干部团队推荐(各区由发展改革委或外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推荐),不接受其他单位推荐或自荐。
(三)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应材料。推荐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按时间要求发送至邮箱bjfpxc@126.com,文件夹名称统一命名为“【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推荐单位全称+推荐数量”,推荐材料包括《“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评选报名表》(报名表要盖推荐单位公章)、3000字以内候选人主要事迹、5张不小于1兆的图片或视频等材料。所有推荐材料均不收取纸质版。
附件:1.“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评选报名表(个人)
2.“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评选报名表(集体)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联系人:支援处 魏民峰、许三光; 联系电话010-55591033、010-5559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