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日期:2024-04-1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经自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委部门预算无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工作动态
日期:2024-04-1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经自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委部门预算无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