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9-0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月8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我委联合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系统解读《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戴颖介绍《规划》的总体框架、突出特点及任务措施。
一、“十三五”期间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期间是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全市上下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奋发有为、锐意改革、攻坚克难,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率先行动改革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三年内滚动出台了1.0、2.0、3.0、4.0版系列政策,特别是在商事制度改革、审批制度改革、监管制度改革、企业办理破产等重点领域取得一大批开创性制度突破;聚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强化“问题清单+高位调度+督查整改”,693项改革措施全部完成,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明显改善,作为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样本城市,为中国排名的大幅提升做出了“北京贡献”,实现了北京营商环境由“跟跑”到“领跑”的跃升。
二、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主要特点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划是本市首次编制营商环境方面的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在各省和直辖市中也是首例。它全面谋划了未来5年本市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本市未来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本市继续率先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编制体现了以下4个特点: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将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作为《规划》编制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根本目的,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和117个相关文件要求,从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本市优化营商环境“1+4+5”的目标体系和356项改革任务。
二是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大局。立足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紧紧围绕促进“五子”落地,提出全面建成与首都功能发展需求相一致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落实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49项任务措施,46项促进“五子”联动落地的任务措施,为北京率先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共组织召开26场企业座谈会,听取了315家企业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670余条;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40余位专家也积极参与了规划论证等前期工作。《规划》对此提出了62项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成果更广泛更公平的惠及广大市场主体。
四是坚持首善标准和改革创新。着力打造体现首善标准的“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北京诚信”4大品牌,成为北京营商环境的鲜明特色。对标国际一流和前沿标准,坚定不移率先改革,提出21项首创性改革措施。
三、主要内容
《规划》重点围绕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投资贸易环境、政务服务环境、人文环境五大环境领跑行动,提出356项具体任务措施: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聚焦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提出建立完善50项配套制度机制,实施113项改革措施,率先建成高效规范、竞争有序、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在促进公平竞争方面提出,将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办理、公共资源交易、反垄断执法等方面改革,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比如,推进企业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在不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以外的行业、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办理,将标准健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有效规范的经营许可改为备案制,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或行业可自律管理的领域直接取消经营许可。又如,持续破除招投标领域“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完善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条件。同时,在政府采购中,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占采购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40%以上,支付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再如,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推动信用融资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纯信用的普惠金融产品,推动更多初创科技型企业无需抵押即可获得贷款。
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作用,从立法、执法、司法3个维度,提出33项配套制度机制和91项改革措施,构建立法系统科学、执法规范有序、司法公正高效的高水平营商法治保障格局。
在完善营商环境法规体系方面提出,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制定、修订21部法规规章。比如,围绕进一步夯实营商环境改革法治基础,修订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社会信用、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等立法;围绕加强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数字经济、人才发展等立法;围绕加强开放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等立法;围绕全面提升投资兴业的法治环境,推进商事登记、招标投标、不动产登记、企业破产等立法。
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方面提出,着力解决“以批代管”“以罚代管”问题,以有限监管资源实现高效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以风险为核心、以场景为抓手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一体监管”制度。强化事中监管,一方面,我们将制定事前事中事后连贯统一的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各风险级别企业名单库和分级分类监管矩阵,创新实施“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的“四个一”场景化监管。另一方面,我们集成应用数字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方式和协同监管、共治监管等手段,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
在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方面提出,以提质增效为重点,以科技赋能为突破,进一步深化司法运行机制改革,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比如,以市场主体退出改革为重要抓手,做实做细司法与行政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高效退出相关政策和制度创新。又如,在国际商事领域,将充分发挥本市在法律行业和国际仲裁等方面的突出优势,全力打造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支持建立国际商事法庭,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在京发展,积极推进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北京商事纠纷化解的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
三是营造自由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围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把握国家支持北京“两区”建设等重要机遇,从促进国际投资和对外贸易发展2个维度,提出14项配套制度机制和52项改革措施,率先打造开放、包容、透明、可预期的投资贸易环境。
在促进外商投资方面提出,重点推行准入、促进、管理、保护多位一体的外商投资服务机制。比如,我们将在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机制方面下更大功夫,建立专业化国际招商团队,打造“首都之窗”国际版外商投资服务平台,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为外资企业创造最优在京发展条件。又如,我们将继续优化外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在符合外资安全审查要求前提下,推行外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建立“一站式”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平台,推动外资行政许可事项“网办”“市域通办”,不断提升外资行政许可办理的效率和便利度。
在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方面提出,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下更大力气探索深度融入国际市场的体制机制。比如,着力构建更加开放、更具便利、更富效率、更有活力的口岸环境,率先建设京津冀陆海“一港通”,进一步压缩区域内货物通关时间、节约通关成本。率先打造“无感化通关”先行示范区,为人员进出境提供便捷高效通关服务。率先建设北京空港贸易联盟链,对标一流为企业提供空港跨境贸易技术和服务,打造跨境贸易信息服务枢纽。
四是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立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坚持主动服务、精细服务、高效服务,全方位打造标准统一、智慧便利的政务服务体系,提出23项配套制度机制、8个支撑平台系统、74项改革措施,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在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方面提出,以数字化转型为牵引,推动政府服务流程再造、规则重塑、方式变革。一方面重构数字政务信息化体系,全面实现审批、服务、监管、执法、信用管理等服务事项网上“一口申报、智能分派、自动流转、一次办结”。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应用,推动政府数据信息应上尽上、互联互通,实现企业群众相同办事材料、信息“只报一次”;对于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广智能“秒办”。
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提出,打造标准规范化、方式集约化、供给身边化、态度暖心化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企业群众随时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比如,我们将全面深化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进一步深化事项标准化,细化量化申请材料和办理标准,彻底清除兜底条款、体外循环和隐性壁垒,最大限度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深化服务规范标准化,明确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礼仪等标准,让标准成为服务质量的“硬约束”。
五是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全力念好服务这本经,提升企业家获得感、认同感,建设更具创新活力、人文底蕴、生活品质的现代化城市,提出11项配套制度机制、26项改革措施,让企业家在京放心投资、舒心生活、安心发展。
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提出,着力健全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以主动自觉的服务意识和优质高效的服务举措,破解企业落地发展难题。比如,2018年,本市创新建立了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和全市统一的企业服务工作体系,市、区两级领导常态化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活动,着重解剖麻雀、发现问题、落实政策、推动发展。三年来,全市共服务企业3405家,在公共服务、行政审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扩大在京业务、融资和财税支持等5方面解决企业诉求10623项。“十四五”时期,我们将继续坚持“一诺千金、一抓到底”,服务跟着企业发展需求走,企业发展有多快,服务跟进就要有多快,完善“服务包”制度,建立市、区、街乡三级服务企业机制,推动重点企业“服务包”扩容升级,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精细的服务。
蓝图已经绘就,奋斗正当其时。北京市将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来谋划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继续率先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好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排头兵,以担当使命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坚持不懈的韧劲,不断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
记者:“十三五”期间,北京市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全国率先推出一批先行先试改革经验,“十四五”规划中又提出了21条创新举措,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戴颖:“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大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成效,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首善标准、大胆创新,对标国际一流,率先推出企业开办承诺制、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全流程简化审批、电力接入“三零”服务、统一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等一系列制度创新,企业设立、经营、退出全流程便利度明显提升。
“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进入攻坚期,必须坚持不懈以改革思维和科学方法,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持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不断破解阻碍企业经营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为此,《规划》在商事制度、监管执法、跨境贸易、数字经济、政务服务、产权保护、京津冀协同发展等8个重点领域,提出了21项首创性改革措施。
围绕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发展,我们将大力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联动改革,加快建立京津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通州北三县营商环境协同改革先行示范区,推进资质互通、信用互认、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实现区域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如:
针对监管执法频次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首创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一体监管”制度,努力将违法问题化解在事前事中环节,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速度快、不确定性强、风险难预期等突出特点,加强顶层设计,率先建立起风险监管制度,加强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科学全面评估,构建风险控制监管框架,建立新业态新模式监测机制,及时出台引导性、前瞻性监管规则和标准,动态调整完善监管政策。
新闻发布会现场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颖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