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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可再生能源新规来了!5月1日起实施

日期:2025-03-26 来源:北京交通广播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今天(3月26日)上午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条例明确,本市将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和生物质能、氢能的推广应用。

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本次出台的《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共5章38条,涵盖可再生能源的目标与规划、推广与应用、支持与保障等内容,适用于本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熊菁华说,本次立法根据本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特点,建立健全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律制度。规定落实“双碳”目标,实施国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创新驱动的原则,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城市建设融合。

在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应用方面,条例规定,本市将推进建设光伏发电、智慧能源、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等项目。

熊菁华介绍,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方面,坚持内部挖潜、外部拓源,从产供输储用等环节做出规定,明确加强区域能源合作,支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探索建设智能微电网和绿电直供。强化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和生物质能、氢能推广应用。明确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能源系统改造、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开发利用,支持建设综合能源项目。

市发改委介绍,下一步,本市将编制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梳理制定配套政策清单,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和路径,推动《条例》出台后相关条款落地实施。

针对具体落实措施,市发改委二级巡视员方明成说,加快电网、热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接入和消纳能力。推进分布式能源系统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本地化利用。加强与周边地区能源合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参与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合理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机制,推动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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