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04 来源:澎湃新闻网
一、北京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发展历程
府院联动1.0(2019~2020年):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形成阶段
北京市率先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2018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建立联动协调机制。2019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部署要求,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北京市包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在内的13个单位府院联动工作的具体任务分工和规则,标志着北京市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正式建立。而后,北京市出台大量政策文件,对府院联动机制的运行和实施进行持续性的探索,指明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从个案协调向制度化转变的基本方向。
府院联动2.0(2021~2023年):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发展阶段
设立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该协调机制成员由23家市级单位、16个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把手组成,并于每一年度制定破产制度改革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建立健全32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部门协调落实企业破产相关工作,推动市场出清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创新,以“首善标准”推动北京市破产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北京市破产府院联动工作由表及里,逐渐深入。
府院联动3.0(2024年至今):府院联动机制数智化发展阶段
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企业退出流程的智能管理和在线办理。2023年,世行公布的B-Ready体系对企业退出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强调了数字化技术在企业退出过程中的应用,要求形成完备的线上办理平台,使得企业破产办理申请人能够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申报,监管部门能够在线高效审核,增加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提高整个办理流程的便捷度和透明度。北京市破产府院联动积极与国际接轨,向府院联动国际化、数字化发展迈进,已形成较为成熟完备的全流程线上办理系统,并持续完善功能建设和信息动态共享交流板块拓展。
二、北京新格局破产府院联动的突出特点
(一)探索建立新格局府院联动创新机制
北京市聚焦破产府院联动中系统化制度和运行模式不健全、运行效率不顺畅等问题,从顶层设计上对府院联动机制的方法论进行探索,全面打造府院联动制度新高地。高效创新的联动机制推进审结包括方正集团、紫光集团、中信国安集团等19家公司在内的三起实质合并重整案,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为府院联动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一是通过上市公司重整核查机制识别企业重整价值。上市公司重整核查机制由证券监管部门和重整法院共同组成。北京市府院双方协力从法律程序和破产重整的专业角度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能力、市场前景、重整可行性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多个方面内容进行全方位核查,准确评估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判断上市公司的重整潜力。进一步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具有重整价值的上市公司倾斜,系统推动面临困境且重整价值较高的上市公司“脱帽摘星”。
二是通过个案会商机制解决破产案件中的疑难杂症。个案会商机制可以快速召集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破产案件中的疑难问题,避免了传统方式下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大幅度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办理效率。在华鼎正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案件中,北京市府院通过个案会商机制高效联动,有效解决了破产管理人面临的28个方面的疑难问题,避免了管理人逐一沟通协调耗时长、成本高的问题,有效解决破产案件中的疑难杂症,加速困境企业债务危机的化解。
(二)为破产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
一是实现破产信息线上线下一体查询。北京市建立破产信息“一网”“一窗”通查机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企业破产信息查询专窗,集成9个重点领域38项查询服务,并增设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破产信息查询专窗,实现市、区两级专窗全覆盖。在首都之窗“办好一件事”专区开设“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办事窗口”,管理人可在“首都之窗”线上查询窗口“一网通查”破产企业信息,亦可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下查询专窗一站式查询相关信息。除此之外,北京市在“e窗通”平台设立“注销一体化”模块,实现了税务、社保、公积金、海关等部门注销信息的校验和共享。
二是通过整合信用修复窗口高效疏解企业融资困局。北京市通过信用修复“一口申报”窗口,整合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异常名录信息修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三大内容,统一材料提交和审批入口。通过精简材料、联合审批、协同处理的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共享信用数据和修复结果,有效落实一系列信用修复新政,帮助重整企业一揽子涤除不良信用记录,高效扫清重整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用障碍,助力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为企业在生死一线的竞速中抢占先机。
三是通过税收债权“一口进”申报渠道降本增效。2024年,北京市发改委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深化破产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建立市级税务部门“一口进”债权申报渠道,旨在简化税务申报流程、降低企业退出成本。破产管理人通过“一口进”申报渠道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实现税务部门“清税证明”与工商注销联动办理,减少企业重复提交的材料。在税务申报全流程协同的政务服务链作用下,税务机关申报债权时间,由原15天缩短至10天,压减申报期限33%,显著缩短企业清算周期,直接或间接的减少企业退出过程中的时间成本、资产贬值损失等等。
三、破产府院联动下一步发展的智库建议
(一)聚焦企业债务危机,提高价值识别水平
一是准确识别濒危企业的重整价值。采取听证会或现场调查的方式,由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与重整法院联动展开核查,分析银行贷款或政府补贴等维持营运的基本信息,对于具备拯救价值或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进行精准识别。由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研判企业是否应该进入破产程序,对与国家发展方向一致的蓝海行业、从事专精特新的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较高营运价值的上市公司等等,应当予以准确识别并及时介入府院联动机制,为企业争得一线生机。二是积极引入资本。对于有重整可能的企业,政府应积极引入资本,多方合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共益债的形式参与到企业融资环节中,避免企业资金链断裂。
(二)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提高破产重整效率
一是搭建信息沟通协调平台,构建司法协同的“数治”枢纽。结合世行“企业破产”指标最新理念,参考北京市破产专窗建设,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线上+线下”信息查询功能平台,打造政府协同司法的“数治”枢纽,通过府院联动数字化发展,畅通破产办理参与主体间的信息交流渠道,提高破产办理便利度和破产重整的效率。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的桥梁作用,扫清企业重整中的障碍。如整合链接重整投资人招募平台信息和破产申请企业信息资源,协助重整信息的披露,打破投资人与重整企业间信息壁垒,加速产业投资人或资本投资人与进入重整程序的危困企业精准匹配;由政府出面出具无异议函,加速破产企业重整程序的有效执行;一揽子涤除企业负面信息,破解企业筹融资难题,等等。
(三)协同破产财产处置,加速不良资产盘活
一是健全个案协商机制,统筹破产财产处理的一系列衍生问题。参考北京市有效盘活紫光集团、宝沃汽车等大型企业集团破产案件中异地重要资产的先进经验,探索构建疑难个案的破产财产处理机制,协同解决不动产规划政策要求、处置税费缴纳、容缺登记、违建拆除、防范安全隐患、待办事项对接等多项问题。总结梳理新破产财产处置模式下的典型案例,为常态化、多领域、多层次的新格局府院联动积累实践指引。二是搭建市场化破产财产处置平台。由政府主导开发不良资产交易平台,整合司法拍卖、产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功能,引入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智技术,实现资产信息透明化、竞价全球化。
(四)树立大的司法理念,推进府院良性互动
一是促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新格局府院联动应转变司法理念,将破产办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思维。统一执法复议司法理念、明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方法路径,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二是形成多元共治的纠纷化解格局。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推动、社会协同”的共治新格局,将人民和解、行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机制与诉讼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分层递进的化解体系,以“企业尽力担当、法院解决问题、政府统筹保底”的利好局面,扎实推进府院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
结 语
府院联动机制的构建和运行为一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以及营商环境的优化所必需,是当下破产领域的关注焦点。总结和梳理北京市府院联动的先进经验和可借鉴举措于北京自身而言,能为后续的府院联动工作进展提供引擎,有助于北京市发展的“两区建设”和“四个中心”战略目标的实现。于其他地区而言,总结北京经验、打造北京名片能够充分发挥出北京市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国各地乃至世界提供优秀的“北京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