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8-3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月31日,我委印发《关于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自2018年9月1日起,平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4.29分/千瓦时,其中,城区一般工商业电价 降低3.67分/千瓦时;郊区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5.56分/千瓦时,预计全年共减低一般工商业电费负担20.41亿元。
这是北京今年第四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也是四次中降价幅度最大的一次。此前,北京已经先后在4月、5月、7月分三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2.26分/千瓦时。
此次降价措施落实后,本市全年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累计降低31.41亿元,全市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平均降低6.55分/千瓦时。其中,城区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低5.42分/千瓦时;郊区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低8.84分/千瓦时。本市城区、郊区一般工商业用电价差进一步由2.53分/千瓦时扩大至4.42分/千瓦时。以本市郊区一家年用电量在2500万千瓦时左右的一般工商业企业为例,通过今年的降价措施,每年可以节省电费支出220余万元。
为了让转供电终端用户像其他电网直供用户一样,得到降价红利,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工作将持续大力推进。8月以来,针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加价收取电费的情况,我委已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政策宣传、提醒告诫、监督检查等形式,大力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市、区各部门已组织大型物业公司、商业综合体等召开17场提醒告诫会并启动专项检查。
下一步,我委还将继续严格规范对用电主体的收费政策,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打通降低电价、落实电价政策的“最后一公里”,使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对继续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转供电主体,将依法查处并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