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我委行政执法主体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全市执法岗位分类标准,我委执法岗位分为A岗(监管执法岗)和B岗(政务服务岗),其中,A岗人员65人,B岗人员54人。目前所涉执法人员均在岗,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动态调整。
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总体情况
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共10项,包括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力事项3项。2022年我委共接收政务服务事项申请844件,受理769件,办结784件(含上年度跨转项目),其中项目核准191件、项目备案510件、招标方案核准23件、节能审查43件、免税确认书办理9件、其他事项8件。
(二)持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1.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更新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工作要求更新完成我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
2.持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和本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梳理规范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申报材料、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要素项,形成纵向协同、标准一致的办事标准体系,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便民化。
3.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坚定不移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扩大,优化具体操作流程,细化办事指南、操作办法,主动做好面向企业群众的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加大改革宣传和服务力度。
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情况
(一)总体开展情况
2022年我委通过现场检查和线上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招投标、节能、价格等领域开展执法检查3900余次,全面完成本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已制发建议书14份,拟制发建议书100余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规范执法检查计划。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了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被检查对象、检查比例等,统一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2.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统筹市区两级,将所有检查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范围。分别建立了市区两级执法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实现执法检查任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避免随意性执法。同时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执法信息集中统一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3.制定发展改革系统免罚清单并同步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行政处罚法》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相关规定和本市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市发展改革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同步修订了本市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处罚裁量权行使。
4.强化执法人员和证件管理。对我委400多名有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离职、调岗、退休人员及时注销执法资格,收回执法证件,不断强化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管理。
四、其他事项办理情况
2022年我委共接收项目投诉举报5件,均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完毕。我委无行政强制职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