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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日期:2022-01-25 15:4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我委行政执法主体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全市执法岗位分类标准,我委执法岗位分为A岗(监管执法岗)和B岗(政务服务岗),其中A岗人员64人,B岗人员57人。目前所涉执法人员均在岗,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动态调整。

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共计9大项,包括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职权事项3项。2021年,我委共接收政务服务事项申请1297件,受理 1240件,办结1194件(含上年度跨转项目),其中项目核准229件、项目备案537件、招标方案核准385件、节能审查21件、免税确认书办理5件、其他事项17件。

三、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情况

(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通过现场检查和线上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招投标、节能、价格等领域开展执法检查3000次,全面完成本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要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7件,督促企业更换淘汰电机158台,查处没收企业在用淘汰电机158台,没收淘汰电机拆解后拍卖所得金额157868元,罚款103840元。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执法检查计划。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了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被检查对象、检查比例等,统一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2.规范“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制发了全市发展改革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则和工作指引,明确和规范了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依据、抽查任务的发起和规范实施、检查结果的公示运用,将本系统涉及的所有行政检查事项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同时,编制了本系统“双随机”检查,统一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此外,对检查单实行清单式管理,规范检查单、梳理检查标准,按时限要求公示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单、检查结果。抽查检查结果同步归集至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强化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修订制发市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夯实行政执法行为制度基础。同时,全面实现了市、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领域的全覆盖及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线下线上检查同步开展、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执法信息统一公示。

四、其他事项办理情况的说明

2021年我委共接收项目类投诉举报9件,其中4件办结,1件在办,不予受理4件。我委无行政强制职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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