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
日期:2007-11-0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序 言
北京是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和文化中心。1993年10月6日国务院在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要求 “北京是一个重点设防城市,必须逐步建立城市总体防灾体系,确保首都安全”。
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北京地区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强烈地震,要搞好抗震设防,确保首都安全”。
根据国务院要求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保证北京市在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再翻一番,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首都北京建设成为当代世界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必须考虑地震灾害的可能影响,进一步发展北京市的防震减灾事业,加强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
1996年国务院批准确定了我国2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首都圈地区(晋、冀、蒙交界和京、津、唐地区)列为2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首,首都北京位于首都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中心地段。北京不仅多震害,而且受邻区地震的影响也相当严重。1976年唐山7.8级地震给北京造成的地震灾害是非常严重的。北京历史上曾受到1679年三河—平谷8级地震的袭击,是世界上受过8级地震威胁的为数不多国家首都城市之一。
编制北京市 “十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将其纳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并付诸实施,是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顺利实现,保卫首都的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造福子孙后代的重大措施。
编制北京市“十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应贯彻2000年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中国地震局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以监测预报为基础的综合防御,走有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道路;坚持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加强法制建设,用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工作体系保障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震减灾中的作用,促进科技与防震减灾事业更加紧密地结合,使科技进步与应用成为提高防震减灾实效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为北京在21世纪头5年的社会发展和经济、科学技术的综合发展提供防震减灾工作方面的保障。在地震灾害面前,把北京建设成为一个安全的城市,放心的城市。为在21世纪中叶把北京建设成为当代世界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贡献。
一、现状与形势
(一)北京历史地震和今后的震情趋势
北京位于华北燕山地震带的中部地段,地震活动强度大,频次高、灾情重,是我国大陆地区最为严重的强震区和多震区之一。自有历史记载以来,北京及临近地区发生5级以上地震79次,其中8级地震1次,7—7.9级地震5次,6—6.9级地震22次。燕山地震带上唯一的一次8级地震发生在平谷与三河交界处。此外,在平谷、通县、大兴、海淀、昌平都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与北京毗邻的怀来、涿县也分别发生过6.8级和6.5级强震。1967年7月26日,延庆海坨山发生了一次5.5级地震。最近二、三十年间,北京及邻近地区地震活动十分活跃。1976年唐山7.8级地震给北京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中国大陆第5个地震活跃期中,1998年1月河北省张北6.2级地震和1996年12月顺义4级地震震群活动都对北京产生了很大影响。
地震给北京造成的灾难是十分严重的。据史料记载,1679年9月2日三河、平谷 8级地震死伤人数达数万人之多。1730年9月20日在香山至回龙观一带发生的6.5级地震造成北京城区海淀一带倒塌房屋3万间左右,世界级文化遗产故宫各殿和北京的很多城门、寺庙、教堂、会馆等遭到破坏。此外,1057年大兴6.8级地震、1494年居庸关6.8级地震、1665年通县6.5级地震等都给北京造成了严重震害。近期在昌平西南的探槽中发现,全新世以来,在南口—孙河断裂带上至少有3次7级以上地震发生。
北京做为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其城市功能越来越向国际一流城市发展,但是承受地震影响的综合能力还相对较弱。1996年12月顺义4.0级地震震群以及1997年6月丰台的3.4级地震震群对社会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地震对大城市的影响日趋突出。
据以往地震活动规律,中国大陆第5个地震活跃期将持续到21世纪的头几年。“十五”期间,北京及邻近地区的地震活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北京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将是长期的、艰巨的。
(二)北京防震减灾工作现状和形势
1.党中央、国务院和市政府、中国地震局都十分重视首都的防震减灾工作
1996年10月,中编办批复了北京市政府和国家地震局关于重新组建北京市地震局的报告。并在批复中强调“为加强首都圈的防震减灾工作,提高综合防御、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同意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委〔1995〕1号文件)中确定的地震机构的职能,重新组建北京市地震局。”
1996年3月市政府领导会同国家地震局领导专门研究了如何加强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指出“北京市作为首都,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是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在实现防震减灾十年目标、“九五”目标中都具有重要地位。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北京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地震局和北京市政府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
1997年1月经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地震局正式重新组建。北京市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对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高度重视,并在人员、资金、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了保证。使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有了稳步的发展,技术力量、干部队伍素质较高,承担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系统建设的能力已达到较高水平。北京市防震减灾中心的建设已经有了雏形,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正在扎扎实实的向更高目标推进。
2.北京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有了一定基础
新组建的北京市地震局成立后,在原中国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划归的8个前兆观测台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地震局“九五”前兆台网改造更新项目,对台站的观测仪器和环境做了更新和改造。使地震前兆观测精度和观测数据的可靠性有了很大提高。按照专业台站和区、县台站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工作模式,很多区、县的前兆台站已达到专业台站的技术水准。
3.我市防震减灾的技术力量得到加强
全市各项防震减灾工作,包括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工程研究、综合防震减灾技术、地震基础理论研究、防震减灾宣传和地震应急工作有了较扎实的基础。各项防震减灾的科学研究工作正在深入开展。
4.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1997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颁布实施。1999年7月2日,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地震局又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市重大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工程等建设工程的地震安评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北京市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已经正式成立。北京市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地震局抗震设防管理办公室已正式挂牌工作。区、县级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也正在逐步加强。
5.区、县防震减灾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经市政府批准,区县防震减灾机构已由原科级设置升格为区县正局级单位,区县综合防震减灾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多数区县防震减灾机构的领导班子具有很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地震知识宣传、地震综合防御能力诸方面有了很好的起色,区县防震减灾工作蕴涵着较大的潜力。
6.全市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根据1998年3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经市法制办批准,北京市地震局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起了一支防震减灾执法队伍。设置了北京市地震局法制办公室,全面加强全市的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市工作。《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政府令和部门规章已经实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即将出台。《北京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全市18个区县,92个委、办局的地震应急预案已经颁布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有了法制保证。
7.今后的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
我国防震减灾十年目标要求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不仅要赶上其它省市的水平,而且要率先在首都实现十年减灾目标。按照北京市在本世纪前十年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21世纪中叶把北京建设成为当代世界一流城市的目标,北京市今后的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相当繁重,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必须尽快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北京市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强地震的应急反应能力;系统、全面地加强和加快地震监测预报技术系统的建设;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的攻关研究;开展抗震设防和工程结构的抗震工作;全面地建设好北京市的防震救灾体系。
二、“十五”期间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十五”期间防震减灾的工作目标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科技进步和法制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防震减灾工作体制和法规体系;形成稳定的事业发展投入机制,把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中去;初步建立起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使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社会的经济影响明显减少;为把首都北京建设成为一个安宁的城市而努力。
(二)“十五”期间的防震减灾主要任务
1.全面落实防震减灾八项措施,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和防震减灾法规体系,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当中去。增强地震监测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搞好以安全性评价为基础的抗震预防工作,制定和落实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和对策,增强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能力,努力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2.完成首都圈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建立我市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和通讯台网,提高首都北京地震预报和地震应急的能力。将定位震级提高到M≤1.0~1.5,定位精度误差小于3公里,精确速报时间控制在5~10分钟。力争对发生在我市的破坏性地震作出一定程度的预报。加强对北京及邻近地区的地震地质环境和地震活断层研究,完成“十五”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我市重点科研项目的任务。提高震后应急能力,力争震后2天内判断出震型和地震发展趋势。协助市政府做好震后社会安定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3.加强我市地震应急工作体系和法制工作体系建设;完成北京市及重点监视区内区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地震后10分钟内做出应急反应、人员到位。
4.完成全市建成和新建的重要工程、特殊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特别是2008年奥运会主要体育场馆和设施的以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为基础的抗震设防工作。对未加固的已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特殊工程完成抗震加固工作。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农村民用房屋的抗震设防标准,提高新建农村住房的抗震能力。
5.做好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现场工作,加强抢险救援队伍技能多样化、装备现代化建设。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2小时派出地震专业队伍和现场抢险救灾队伍,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地震灾害损失。震后2小时内提供灾情快速评估结果,震后3天内作出震害损失的初步评估,并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震区伤亡情况。为市政府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区重建工作提供依据。
6.完成北京市震害预测工作。加强建筑物易损性评估的基础研究工作。加强现场抢险救灾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效率。
7.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因时制宜,深入研究,“积极、慎重、科学、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建设市、区县级宣传教育基地(中心)。开展防震减灾演习,在中、小学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经常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展览、报告,依靠新闻媒体、出版刊物,多形式、多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使广大市民掌握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方面的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8.加强防震减灾干部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科学素质高,具有多学科知识的人才。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技术过硬、应急能力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9.以首都圈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为依托,完成北京市防震减灾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三、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和法规体系建设
(一)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
为实现“十五”期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必须加强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在强化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基础上,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十五”期间应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强化北京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能,制定日常和应急时期北京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加强北京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健全区县防震减灾工作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形成北京市防灾减灾一体化,平时是多家、战时是一家的抗震救灾工作体系。
2.尽快成立北京市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北京市地震学会、北京市工程抗震设防能力评定委员会。
3.建立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防震减灾工作首长负责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定期修改、完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度。
4.大型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具有重要工程、特殊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单位应有一名负责人分管防震减灾工作。有观测条件的单位建立地震监测站点。开展易损性评估工作,加强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5.实行地震抗震工作统一管理体系,将抗震工作部门和地震部门的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发挥防震减灾在城市综合减灾的作用
1.地震灾害是具有突发性特征的灾害,并引发各种次生灾害。做好防震综合减灾工作对预防火灾、水灾等其它灾害具有重要作用。
2.科学、认真、系统地把防震减灾与其它灾害预防有机的结合起来,有助于提高我市综合减灾的能力,提高防灾减灾的效能,降低灾害预防的成本。
(三)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观测设施和地震观测保护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认真实施《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北京市地震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特殊工程加强强震观测和震害预测工作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并加以实施。
2.根据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制定防震减灾有关法规规章。
3.加强防震减灾法制体系的研究,加强防震减灾政策法规的战略性研究。
4.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监督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做到懂法、知法、懂业务。完善和严格履行北京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区县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防震减灾中心和地震监测预报技术系统建设
(一)防震减灾中心的建设
1.实施首都圈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完成北京市防震减灾指挥系统的建设。该系统建成后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地震后灾害初评、辅助决策指挥方案。实时以计算机网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震情、灾情信息,为政府领导和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应急指挥场所,实施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指挥行动。
2.完成北京市地震数字遥测台网中心建设。地震遥测台网中心建成后能在5分钟内自动处理Ml≥3.5级地震三要素结果,10分钟内经人工复核做出地震速报和烈度速报,30分钟给出震源机制解,2小时内给出震源的力学参数。
3.完成北京市强震数字台网遥测中心和强震遥测中心建设。该中心能准实时接收强震遥测拨号子台的强震数据,完成强震记录的常规处理,给出校正的加速度、速度、位移数据、谱数据及中、强震的地震动影响场和烈度分布图。
4.完成北京市防震减灾中心地震分析预报会商系统和地震通讯网络系统建设。分析预报会商系统应具有信息库子系统、日常分析处理子系统、会商演示子系统、地震现场子系统、信息服务子系统、远程可视会商系统等。通信网络系统通过扩频微波、计算机通讯技术等形成快速响应信息系统的底层平台和北京地震信息的汇集中心与交换中心。满足分析预报、应急响应和震情通讯的需要。
5.完成北京市防震减灾中心应急设施建设。地震应急设施包括流动强震台网系统、流动地震台网系统、流动前兆台网系统、流动通讯系统和现场地震应急车辆、野外人员生活装备等。
6.完成北京市防震减灾中心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该基地作为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地震应急人员培训、防震减灾知识展览、对外发布新闻信息以及地震知识宣传品的制作基地。
(二)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与改造
1.实施首都圈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完成北京市数字遥测台网、北京市数字化强震台网和烈度速报台网建设。
2.完成对现有前兆台站的数字化改造,增上新的前兆观测点。在完成首都圈示范区工程10个台站数字化改造和新建12个数字化前兆观测台站的基础上,新建3个综合前兆观测台站。所有这些新建台站和原有台站构成的北京市前兆观测台网应能满足控制5级左右地震的监测能力。
(三)做好2008年奥运会期间的震情研究
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顺利进行,加强北京2008年奥运会期间的中期地震趋势研究,制定奥运期间地震短临预报决策方案和跟踪方案。
五、地震活断层探测研究和震害预测
1.开展北京及邻近地区地震活断层的探测研究。该项工作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控制首都北京的顺义—前门—良乡断层、黄庄—高丽营断层、南口—孙河等断层进行精细结构的探测研究,地震潜在震源区的研究,运动学特征研究。产出大比例尺的地震活动与活动断裂关系图、地震活断层分段研究图、地质构造图和潜在震源区判定图等。
2.完成全市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特殊工程的易损性评价和震害预测工作。研制适合我市的易损性分析和震害预测评估软件系统,建立震害预测数据库和国内外大城市震害数据库。分期分批完成18个区县的震害预测工作,扩大震害预测工作的科学内涵,提高震害预测结果在抢险救灾指挥、城市规划、国土利用中的价值。
3.加强工程抗震结构性能的研究,利用强震观测手段加强对特殊结构工程的观测。
六、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中的防震减灾工作
(一)大力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1.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城市建设和各类工程建设,特别是城市生命线工程、重要工程和特殊工程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确定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科学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重点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程场地的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地面运动的动力学参数的测定、地震小区划以及重要工程场地地面运动监测和重要工程抗震性能鉴定等。
2.组织实施《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政府令和部门规章。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的主管、执行、审定、审批等职能配制关系的执行,优化和配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系统和装备,建设全国一流水平的工程地震技术专业队伍。各区县地震部门也应建立各自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队伍。
3.大力加强国土规划工作。将地震区划成果和场地安全性评价结果纳入到国土规划中去,以趋利避害,利国利民。
(二)保质保量地做好2008年奥运场馆的地震安评工作
组织一流的技术队伍,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2008年奥运会主要场馆的工程场地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2008年奥运会主要场馆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设计施工。
(三)做好抗震设防及危房改造
做好全市工程抗震设防和加固工作以及全市范围内的危旧房屋改造工作,以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危房改造。
(四)组建应急队伍
依靠消防、卫生、建设、供电、市政等部门抢险救灾队伍,配置先进的地震应急装备,组建地震应急抢险队伍。做到平震结合,平灾结合。
七、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一)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的重要途径。“十五”期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是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级政府的宣传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日常工作。
(二)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宣传媒体,进行防震减灾的宣传,把宣传工作变为日常工作。
1.“十五”期间,加强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地球日”、“7.28”、“减灾法纪念日”等防震减灾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首都信息平台”计算机网站,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
2.加强北京市防震减灾专业宣传队伍的建设。增加一批思想道德水准高、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宣传教育人才到专业宣传队伍中来,尽快建设北京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
3.继续办好北京市防震减灾宣传杂志《城市与减灾》。在办好中文版的基础上,出版英文刊,扩大对国内外的发行量。编辑2套反映北京特点的防震减灾系列丛书,制作一批电视、VCD等专题系列片,建立北京市地震知识宣传计算机网站,充分利用社会报刊杂志宣传防震减灾知识。
(三)落实基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加强区县防震减灾宣传基地和网站的建设。“十五”期间,各区县至少建设5个街头宣传固定橱窗或墙报;四城区应建设防震减灾宣传中心或基地。
八、加强地震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
(一)加大科技投入,达到攻关目标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必须加强地震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实用技术的研究。“十五”期间应考虑加大地震科学的投入,实行科技攻关并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强地震预报基础理论研究
北京地处北东向和北西向断层交汇的地质环境中,在研究潜在震源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地震的中期、短期和临震预报的理论方法及实用化程式,研究中强地震预报科学方案和中强以上短临预报指标体系,力争“十五”期间在地震预报方法研究方面有所突破。
(三)加强地震减灾技术研究并实现市场转化
地震减灾技术主要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抗震性能技术和地震应急抢险救灾技术。“十五”期间必须加强这两方面的研究和应用转化工作。在工作体制上成立北京市减灾技术研究所,并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减灾技术研究所侧重于抗震技术的研究,抢险救灾技术的研究及科研成果技术推广工作。要充分考虑首都北京在21世纪中叶成为国际一流大城市的需要,面对建筑物抗震技术的特殊需要开展工作,面对地震救灾技术的需要研制先进高效的地震救灾装备。
(四)加强与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全面推动防震减灾事业
北京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借助国际上的支持与协作,将防震减灾重要环节的科学研究工作与国际接轨。为此,“十五”期间首都北京的防震减灾工作,将积极参与国际上的减灾行动,努力开展与先进国家在地震预报、防灾减灾、应急救助等方面的合作,借助国际上的力量培养一流的地震科技人才,全面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