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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日期:2017-10-09 15:3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项目概况

  根据《通州•北京市行政副中心水务发展规划》,通州水环境治理建设投资约 359 亿元。其中,供水项目投资约 81 亿元,由市自来水集团、市南水北调办组织实施;北运河(通州段)综合治理、乡镇再生水厂配套管网二期等防洪以及骨干污水管网工程投资约58 亿元,由市区两级政府部门按照现行体制投资建设管理;其余项目总投资220 亿元纳入 PPP 实施方案。按照副中心河流水系及镇域等实际情况将通州水环境划分为“两带、六片区”。其中“两带”为北运河生态带、潮白河生态带,“六片区”为城北片区、两河片区、河西片区、台马片区、漷牛片区、于永片区。

  二、主要做法

  (一)运作模式。市政府授权市水务局作为“两带”PPP 项目的实施机构,通州区政府授权区水务局作为“六片区”PPP 项目的实施机构。实施机构负责实施方案的编制、招商、PPP 项目合同的谈判和签订以及项目全过程监管。招商选定的社会资本独资或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项目设施所有权归市水务局或区水务局所有,项目公司拥有项目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二)融资方式。政府与社会投资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组建项目公司,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

  (三)回报机制。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政府付费由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两部分组成。可用性付费的初始值根据批复的初设概算核算,实际值以发展改革部门或审计部门核定的项目决算为基础。绩效付费的初始值核算依据为政府审核认定的运营成本,在可研或初设阶段,由项目公司根据绩效考核标准提出运营和管护方案,政府相关部门对运管方案和成本进行审核。同时,根据社会资本中标结果约定的下浮比例对投资及运营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成效意义

  (一)建立协调机制,规范项目操作。一方面,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市级层面的项目决策与协调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和通州区政府对 PPP 实施方案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相关完善措施。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项目的采购和谈判更加透明,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协调各职能部门更加高效;另一方面,通州区政府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提供财务、法务、项目管理等顾问服务,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操作的规范性。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和收益分享机制。本项目在风险管理方面秉承了“由最有能力管理风险的一方来承担相应风险”的风险分配原则,在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机制、审批制度和协议条款等设计,在政府方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各项风险。

  (三)规范的运作和充分竞争使得公共利益最大化。本项目整个运作过程规范有序,对潜在投资人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实现了充分的竞争。开标现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远低于投标限价,建设成本控制、运营成本控制、投资回报目标等指标均优于政府传统投资模式。通过采购,通州城市副中心的水环境治理项目既引进了实力雄厚的社会资本,又引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保障了通州城市副中心水环境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四、案例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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