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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及第三方评价工作比选公告

日期:2025-04-2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开展2025年北京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及第三方评价工作的咨询机构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北京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及第三方评价工作

2.预算金额:50万元。

3.最高限价:50万元。

4.采购需求:

(1)协助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协助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专项债政策培训,加强与各区、各部门对接,指导相关部门深入挖掘、积极谋划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夯实储备项目质量,加强本市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优化专项债券项目投向结构。

(2)协助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年度申报组织工作。协助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等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完善北京市专项债券工作机制,协助研究专项债项目审核要点,细化梳理汇总项目信息,协调调度项目手续完善。

(3)协助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日常调度工作。协助督促近3年已发行债券项目在重大项目库中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及债券支出情况,每月编制《北京市专项债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发送各区发展改革委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协助对使用专项债的重大项目开展实地调研,研究专项债的使用成效、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协助开展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研究工作。研究其他省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新能源、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和新基建(5G、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等领域的专项债项目谋划经验,提炼可复制的路径与方法;研究专项债券投向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其他专项债券相关研究工作。

(5)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形成年度专项债券工作总结。

5.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至2025年12月。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选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及参与比选

1.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获取比选文件形式:现场报名。

2.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1223会议室。

购买比选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4.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参选、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1223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beijing.gov.cn)上发布。

2.受格式所限,如本公告内容与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比选文件为准。

3.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联系人:谢文奇

电话:010-5559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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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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