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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工作比选公告

日期:2023-06-2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项目名称: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工作

2.项目总控制金额人民币:30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需求:

重大投资项目是落实总体规划、稳定经济增长、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后劲的关键抓手。从当前各区各部门项目储备情况看,储备项目总量总体满足“开一备三”要求,但多数项目仍处于规划谋划和前期推进阶段,短期内难以形成投资支撑,储备支撑与“十四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五子”联动落地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2023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和接续实施,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有力支撑,拟结合储备办法落地实施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工作。

(1)         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储备工作调研,夯实项目储备库质量。协助制定各区、各部门重大投资项目储备计划,为提出项目储备方向、项目储备任务、区域领域布局以及投资规模、项目标准、完成时限等要求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2)         细化测算梳理各区、各部门储备项目数量、转化升等率等指标,建立储备在库项目评估体系,加强从项目储备到项目落地形成投资的定量定性分析。

(3)         加强项目谋划转化指导和培训,提高储备谋划水平、提升项目成熟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储备项目转化升等路径,督促各单位提高在库项目成熟度,推动项目及时转化升等。

5.服务期限:

合同签署之日至2023年12月。

6.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加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5)         对承担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和经验;

(6)         在相关行业具有一定项目实施经验,近年规范化和采集或档案规范及数据采集服务的业绩丰富;

(7)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相关质量保证体系;

(8)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9)         服务团队应有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专职人员;

(10)       熟悉行业内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及政策;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服务单位应能够提供正式发票(不包括往来款收据、非经营性收款收据)。

7.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获取比选文件形式:现场报名。

8.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2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1228会议室。

获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比选文件答疑时间截止:2023年7月2日下午5:00(北京时间)

10.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下午2:30  

12.参选、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1228会议室。

13.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

比选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联系人:赵汉卿

电话:555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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