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64号)设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35个,分别为办公室、京津冀协同发展综合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规划处、京津冀协同发展督查推进处、京津冀协同发展功能疏解服务处、研究室、法规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民营经济发展处)、营商环境政策规划处、营商环境协调推进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社会投融资服务处)、开放经济发展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处)、农村经济和地区发展处、对口支援处、对口协作合作处、基础设施处、航空和铁路发展处、产业发展处、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能源处、社会和文化发展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价格综合处、价格管理处、人口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评估督导处(审计处)、执法处、公共信息处、财务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设在机构2个,分别是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北京市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另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本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二是提出本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三是统筹提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政策,牵头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按权限组织制定、调整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是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是牵头推进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计划和方案。研究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
六是提出本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按权限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牵头协助国家有关部委开展本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负责本市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是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是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协调本市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
九是组织拟订本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协调推进航空、铁路投资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
十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本市创新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是跟踪研判涉及本市经济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负责本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节,研究分析本市市场和对外贸易状况,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按权限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需求平衡,协调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实施。组织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
十二是负责本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及统筹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三是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四是组织拟订本市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是管理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简称市粮食和储备局)。
十六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1831.82万元,比上年增加3704.63万元,增长7.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230.95万元,比上年增加3822.94万元,增长8.06%。
1.财政拨款收入51230.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230.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719.76万元,比上年增加3233.22万元,增长6.96%,其中:基本支出1748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17%;项目支出32232.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289.57万元,比上年增加3704.63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原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3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91.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4.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4%;卫生健康支出122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8%;节能环保支出18515.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7860万元,2024年度决算2789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部分职能及相关预算经费。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7860万元,2024年度决算2789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并入部分职能及相关预算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33.77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33.77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
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增加部分工作人员。同时,据实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社保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48.53万元,2024年度决算12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48.53万元,2024年度决算12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1%。主要原因:按照本市统一缴费标准,据实支出医疗保险费用。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4571.58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1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6%。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571.58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1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6%。主要原因:追加安排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奖励经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类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无此类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类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486.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2.3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7.76万元减少95.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70.0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58万元减少87.9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出国事项管理;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优化营商环境、国际投资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4个、17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1.8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4万元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增加部分支援合作领域公务接待任务。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支援合作领域外省市人员来京接洽工作。公务接待14批次,公务接待20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0.3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8.36万元减少7.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0.3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310.01万元,比上年增加190.55万元,增加原因:机构改革,并入原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28.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4.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5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本级共有车辆2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374.1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反映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反映经济体制改革与研究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运行保障类的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6.“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17.“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